一、巴拿马商标注册概述
 
巴拿马商标由巴拿马商务及工业部工业产权注册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巴拿马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商标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巴拿马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巴拿马商标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颜色组合、声音、气味等。
 

二、巴拿马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签字原件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巴拿马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巴拿马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巴拿马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12-18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巴拿马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注册概述
 
乌兹别克斯坦商标由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部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乌兹别克语。乌兹别克斯坦是《TRIPS协定》《巴黎公约》《WIPO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乌兹别克斯坦采用尼斯协定,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数字、颜色组合、三维标识等。
 

二、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原件,需签字,盖公章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翻译件
 

三、乌兹别克斯坦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先下证,再公告,但无异议制度,任何人随时可对该商标提无效撤销申请。
 

申请: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核准发证:审查通过后,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公告:先下证,再公告,但无异议期。
 

四、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8周
注册周期:12-18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开始起算10年;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法国商标注册概述
 
法国商标由法国工业产权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法语。法国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日内瓦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同时是欧盟成员国,故法国商标注册可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或“欧盟注册”的方式办理。法国采用国际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在法国获准注册的商标可在科西嘉岛以及下列法属地获得保护:瓜德罗普岛、马提尼克、法属圭亚那、留尼汪岛、马约特岛、新喀里多尼亚、圣巴托洛缪岛、法属圣马丁、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法属南半球及南极领地。
 

二、法国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若声明优先权,需要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法国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绝对理由)-公告-核准-发证。
 
法国商标只“形式审查”。不检索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所以容易通过初审并公告,但申请人后期要关注和监测,防止别人注册相似商标,及时异议维权。
 
申请:向法国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法国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1-2周
注册周期:5-7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法国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老挝商标注册概述
 
老挝商标由老挝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负责,官方语言是老挝语、英语。老挝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老挝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方式办理。老挝商标注册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二、老挝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公证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老挝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老挝采用先核准注册发证再公告的流程,与国内区别较大,拿到商标证后还要关注商标的动向。
 
申请:向老挝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核准发证:审核通过后,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下证后,安排公告,没有异议程序的规定,但在实质审查阶段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第三方观察意见”。
 

四、老挝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12-14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0天
有效期:10年
 

五、老挝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
 
注册公告后的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南非商标注册概述
 
南非是《尼斯协定》《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还没有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南非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南非商标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南非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全息图、气味等。
 

二、南非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南非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南非商标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南非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1-2周
注册周期:30-36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南非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尼日利亚商标注册概述
 
尼日利亚商标由尼日利亚工业产权局负责,官方语言为英语。尼日利亚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日内瓦公约》《TRIPS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尼日利亚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尼日利亚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字、图形、特定的三维形状、标语、商业外观/装潢、全息图等。
 

二、尼日利亚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原件
5、若声明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尼日利亚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尼日利亚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公告期受到异议必须答复,否则将会导致该商标申请无效。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尼日利亚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周
注册周期:24-36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有效期:7年
 

五、尼日利亚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7年;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1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4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转让或变更,需要资料:转让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件;变更证明,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一、突尼斯商标注册概述
 

突尼斯商标由突尼斯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
阿拉伯语。突尼斯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TRIPS协定》《内罗毕条约》《维也纳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突尼斯商标注册可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突尼斯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画、字母、图形、数字、标语、商业外观/装潢等。
 

二、突尼斯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签字
5、若声明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突尼斯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突尼斯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不能申请加快审查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突尼斯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8周
注册周期:12-18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突尼斯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坦桑尼亚商标注册概述
 
坦桑尼亚是由【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两个部分组成的联邦国家,实行一国两制的商标注册制度。
 
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各自的商标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斯瓦西里语、英语。坦桑尼亚是《TRIPS协定》《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坦桑尼亚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坦桑尼亚采用尼斯分类,只接受一表一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图形、数字、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
 

二、坦桑尼亚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坦桑尼亚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坦桑尼亚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周
注册周期:6-12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有效期:7年
 

五、坦桑尼亚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7年;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7年。
 
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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