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尼泊尔商标注册概述
 
尼泊尔商标是由尼泊尔工业部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尼泊尔语。尼泊尔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尼泊尔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尼泊尔商标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字母等。
 

二、尼泊尔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翻译件,翻译件还需该国有翻译资质的专业译员签字
6、注册基础证明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三、尼泊尔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尼泊尔工业部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90天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尼泊尔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8周
注册周期:18-24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90天
有效期:7年
 

五、尼泊尔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7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7年。
 
商标连续1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智利商标注册概述
 
智利商标由智利工业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智利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内罗毕条约》《TRIPS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体系,故智利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智利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声音等。
 

二、智利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字盖章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西班牙语翻译件
 

三、智利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公告-实质审查-核准-发证。
 
玻利维亚采用公告前置程序,先公告供第三方异议,再实质审查,这与国内区别较大
 
申请:向智利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形式审查:审查员会先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公告:形式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0天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均可提出异议;
 
实质审查: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查员将进行实质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核准发证:实质审查通过后,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智利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8-12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0天
有效期:10年
 

五、智利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无不使用撤销的规定。
一、斯洛文尼亚商标注册概述
 
斯洛文尼亚商标是由斯洛文尼亚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斯洛文尼亚语。斯洛文尼亚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内罗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欧盟成员国,也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斯洛文尼亚商标注册可通过“单一国注册”“欧盟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斯洛文尼亚商标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数字、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等。
 

二、斯洛文尼亚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斯洛文尼亚语翻译件
 

三、斯洛文尼亚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斯洛文尼亚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斯洛文尼亚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8-12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
效期:10年
 

五、斯洛文尼亚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算10年,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无效或撤销申请可向法院提出。
一、约旦商标注册概述
 
约旦商标由约旦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约旦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尼斯协定》《TRIPS协定》《维也纳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约旦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约旦商标采用尼斯协定,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外观等。
 

二、约旦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公证认证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阿拉伯语翻译件
 

三、约旦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约旦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约旦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8-12周
注册周期:12-16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约旦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12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商标转让时,也需要对转让协议及受理人委托书进行公认证。
一、乌拉圭商标注册概述
1、在乌拉圭,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的原则,但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册商标后的2年内其权利依然得到承认。
2、乌拉圭规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可以申请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诸如集体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能否注册,法律未作规定。
3、乌拉圭使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法。
4、目前,乌拉圭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它尽管签署了泛美公约,但还未经批准加入。
5、国家英文缩写:UY,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多类别制度。
二、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流程及时间
公告-审查-注册(乌拉圭实审,先公告再审查)
注册需时:18个月
四、乌拉圭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提前半年可办理;宽展期6个月(过期不可恢复)。
一、芬兰商标注册概述
1、在芬兰,商标权基于注册,可注册的商标种类有:商品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色彩商标。
2、芬兰采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与国际分类一致。一个商标申请可包括两类以上商品,但每多一类需交相应附加费。
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芬兰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色彩商标的注册申请。
4、芬兰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5年12月29日芬兰政府成为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并于1996年4月1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在芬兰得以实施,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但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二、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三、注册流程及时间
审查-公告-注册
注册需时:9-12个月
四、芬兰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芬兰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一年可办理,宽展期6个月。
一、西班牙商标注册概述
1、西班牙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但兼顾使用原则。
2、西班牙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联合商标的注册申请。
3、在西班牙,商品和服务分类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规定的分类法。
4、西班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同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
具有西班牙国籍的自然人和西班牙的法人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此外,在西班牙领土上有固定住所或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机构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以及任何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公民,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规定,允许西班牙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在他们本国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三、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四、注册流程及时间
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证
注册所需时间:6-10个月
五、西班牙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为6个月。

丹麦,北欧五国之一,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拥有两个自治领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北部隔北海和波罗的海与瑞典和挪威相望,并与之合称为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南部与德国接壤,首都兼第一大城市是哥本哈根。接下来海域网给您分享下丹麦商标注册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丹麦商标注册概述

1、丹麦商标权利的获得既可以通过注册,也可以通过使用。

2、丹麦接受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注册。

3、在丹麦,商标的商品和服务分类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规定的分类法。

4、丹麦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1995年11月10日,丹麦认可了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96年2月13日在丹麦生效,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二、 丹麦商标注册所需提交的资料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3、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4、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5、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三、丹麦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

1、流程:商标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注册;

2、时间:4-12个月。

四、丹麦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1、有效期:商标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续展:续展申请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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