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赞比亚商标注册概述
 
赞比亚商标由商标注册处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英语。赞比亚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赞比亚商标注册可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赞比亚商标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
 

二、赞比亚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英语翻译件
 

三、赞比亚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赞比亚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3-4周
注册周期:6-12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有效期:7年
 

五、赞比亚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7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1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4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1、问:什么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

  答: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目前已无纯协定缔约方;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自2008年9月1日起,对于“马德里联盟”中同属于“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适用议定书。

  2、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答:(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2表格);(3)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5)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3、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的外文表格(MM表格)如何选用?

  答:外文申请书选择MM2表格,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4、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选择指定缔约方?

  答:申请人已获得国内受理通知书或国内注册证,即可指定所有缔约方,具体根据申请人的需要进行选择。

  5、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申请人能否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答:目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还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台湾地区申请人如在中国商标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6、问:是否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答:不是。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也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7、问: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否需要亲自到商标局办理?

  答:不是。目前有两种方式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一是网上申请,自2018年6月21日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商标代理机构和国内申请人均可注册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在“国际注册申请”栏目中在线提交国际注册申请;二是纸件申请:申请人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国际注册处 邮编:100055)递交,或选择就近到商标局国际处、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205办公室)或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济南、郑州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递交。京外中心及窗口地址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 “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

  网址:http://sbj.cnipa.gov.cn/gzdt/201901/t20190131_281339.html

  8、问:如何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答:商标代理机构和国内申请人经用户注册后,可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选择“国际注册申请”栏目,请先阅读网站中“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按照网站指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并在“电子送达”栏目中进行收发文管理。  

  9、问: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否会收到商标局发送的纸质通知?

  答:不会。通过网上申请提交的国际注册申请件,商标局将有关文书(包括:收费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通过网上申请系统电子送达申请人,同时通过电子方式(短信、电子邮件)通知提醒申请人。

  10、问: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缴纳规费?

  答:商标代理机构或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国际注册收费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在“待支付”栏目在线支付规费。

  11、问: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提交补正材料?

  答:商标代理机构或申请人在收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补正通知书》后,需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在“我的待回文”栏目在线提交补正回文。

  12、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如何选择申请语言?

  答:所有新申请都可选用英语或法语。如选用英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英文版MM表格填写;如选用法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法文版MM表格填写。

  13、问: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是否可以改变商标的图样或颜色?

  答:不可以。要求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完全一致,颜色完全一致。如基础商标为黑白图样,马德里申请必须是黑白商标;如基础商标为彩色图样,则马德里申请也必须是彩色商标图样。

  14、问: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答:不可以。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必须作为集体或证明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15、问:如果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答:不可以。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如果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必须作为立体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16、问:国内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的情况

  如果国内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不可以受让人或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办理国际注册。如希望用受让人或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办理国际注册,须等到国内转让或变更核准之后才可。

  17、问:如在马德里申请中指定欧盟将会覆盖哪些国家?

  答:如指定欧盟将会覆盖所有欧盟成员国(28国),即: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

  18、问:所有欧盟成员国均同时为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吗?

  答:不是。其中马耳他尚未加入马德里联盟。

  19、问:指定欧盟的特别要求?

  答:指定欧盟必须在外文书式的国家一栏中针对欧盟选择一个第二语言。

  20、问:指定美国的特别要求?

  答:指定美国必须附上MM18表格。

  21、问:如何查询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状态?

  答:可登录WIPO网站 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 自行查询。

  22、问:什么是国际注册证?国际注册证是否代表马德里申请已注册成功?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符合要求的马德里申请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向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

  《国际注册证》的内容包括该马德里申请的所有信息,如国际注册日,国际注册到期日期,注册人信息,商标,指定商品/服务,以及依据协定或议定书所指定的缔约方等。

  《国际注册证》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会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转发申请人。

  23、问:如何计算驳回期限?

  答:驳回期限从国际局通知日期(Date of notification)开始计算。原属局为纯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8个月;原属局为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2个月。

  通知日期在MONITOR中显示为Date of recording (date of notification from which the time limit to notify the refusal starts)。

  24、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多长?

  答: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从国际注册日开始计算。

  25、问:日本的二期注册费是否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国际局?

  答:不可以。申请人在收到国际局发出的有关日本的二期注册费缴费通知后,需要根据通知上的要求直接向国际局缴纳有关费用。

  日本的单独规费分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的,申请人先缴纳申请费;日本特许厅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申请费可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注册费由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国际局的通知直接向国际局缴纳。

  26、 问:能否通过商标局申请非马德里缔约方的商标注册?

  答:不可以。

  27、 问: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会颁发注册证吗?

  答:不会。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依据《商标法》进行审查,如全部核准注册,将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发送核准保护声明(Statement of grant of protection );如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将会向国际局发送驳回通知(Notification of ex officio refusal)。

  28、 问:是否可以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答:可以。

  29、 问: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如何计算异议期?

  答: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异议期为国际公告之日次月1日起3个月。如商标国际公告日为2012年1月16日,其异议期从2月1日起算3个月,到4月30日截止。

  30、 问:如何查询国际公告?

  答:如需查询国际公告,可登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www.wipo.int→IP services→Trademarks→Madrid Monitor s→WIPO Gazette)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

  为方便我国申请人使用查询国际公告,我局特别在中国商标网发布“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具体路径如下,登录中国商标网(sbj.cnipa.gov.cn)进入子栏目“国际注册”后选择“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

  http://sbj.cnipa.gov.cn/gjzc/201801/t20180102_271574.html

  31、 问:删减、放弃、注销三项业务有何区别?

  答:删减(limitation)是指申请人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删减。该业务也可用于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的表述进行修改。

  放弃(renunciation)是指申请人在部分缔约方放弃对所有商品或服务的保护。

  注销(cancellation)是指在所有缔约方对所有或部分商品或服务进行注销。

  32、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所需申请材料?

  答:

    一、后期指定: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4);

  3、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4、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二、转让

  1、填写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公章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转让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5);

  3、转让人、受让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三、删减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删减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6);

  3、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四、放弃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放弃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7);

  3、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五、注销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销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8);

  3、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六、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9);

  3、相应的变更证明文件:相应的变更证明文件:如基础商标已经核准变更,无须提交商标局核准变更证明复印件;如基础商标尚未核准变更,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10);

  八、续展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续展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11);

  3、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九、指定代理人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代理人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12);

  3、商标代理委托书。

 

泰国,是东南亚国家,位于中南半岛中部,其西部与北部和缅甸、安达曼海接壤,东北边是老挝,东南是柬埔寨,南边狭长的半岛与马来西亚相连。接下来海域网分享下泰国商标注册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泰国商标注册概述

 

1、泰国属于英美法系,商标权的获得基于使用与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2、泰国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联合商标和彩色商标的注册申请。

3、泰国采用国际尼斯分类,但不接受范围过细的商品项目。

4、泰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泰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但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国际申请可指定泰国。

5、官方语言为泰语。国家英文缩写:TH。

 

二、泰国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申请注册商标。

 

三、泰国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国籍、联系方式以及详细地址;

3、提供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服务类别。

 

四、泰国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及材料进行的合法性审查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3、公告: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 注册时间:大概需时14—19个月

五、泰国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1、有效期: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十年;

2、续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可提前三个月办理续展。

一、加拿大商标注册概述

加拿大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 因此,既可以通过“单一国”方式注册, 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取得。

加拿大商标权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加拿大对商标注册的类别没有作相关规定,一个商标申请可以包含任何商品和服务。

二、加拿大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申请注册商标。

三、加拿大商标注册资料

1 、申请人(或企业)的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受权书

3、清晰商标图案或文字样本

4、申请商品/服务的类别和小项

四、加拿大商标申请流程

1.申请:向加拿大商标局提交申请

2.受理与形式审查:申请7天内发出受理通知并入档分配商标号

3.实质审查:申请6个月内进行实质审查,如有问题则发实质审查报告,如无问题则发核准通知

4.商标公告:核准公告通知发出后5周,商标将公告2个月

5.异议期:如有异议则该商标进入异议程序,(一般情况下完整的异议程序持续2年左右)

6.核准注册:如无异议,商标将在公告期结束3个月下发核准注册通知,通知缴纳注册费,意向使用申请需要在核准注册通知后提交试用宣誓

7.注册:在核准注册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注册费;意向使用需同时提交使用宣誓

五、加拿大商标注册时间

受通时间:2-3周

注册时间: 24-26个月

有效期:10年

六、加拿大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从注册日起算10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七、加拿大商标注册费用

费用包含:官费+律师费+代理费。

官费:加拿大商标官费不管商标注册成不成功,官方都不会退。

律师费:自己找律师很贵,按小时计费,代理合作的律师费用更便宜。

代理费:不同代理商收费不同,跨国注册手续、各国语种翻译等比较复杂,所以找代理省时省力。

 

一、冰岛商标注册概述
 
冰岛商标是由冰岛专利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冰岛语。冰岛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TRIPS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冰岛商标注册可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冰岛商标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图形、标语、颜色组合、立体形状等,不可注册生意和气味商标
 

二、冰岛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冰岛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申请:向冰岛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核准发证:实质审查通过的,则会颁发商标注册证并安排公告;
 
公告:下证后会进行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才正式注册成功。
 

四、冰岛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5-8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冰岛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一、瑙鲁商标注册概述
瑙鲁商标局对申请人不设过多限制,对于申请人要求方面,只需要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证明文件即可,例如: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瑙鲁商标,则需要提交该个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申请,则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除此之外,就是对商标注册的规范要求,例如商标图样的尺寸大小,商标申请书式的填写等。
二、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流程及时间
注册流程:审查-公告-注册
注册需时:3-8个月
四、瑙鲁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3年。
一、萨摩亚商标注册概述
1、萨摩亚位于南太平洋,夏威夷南3500公里和斐济东北1300公里,于1962年1月1日独立。
2、萨摩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则,但也兼顾注册在先原则。
3、现行的商标法:1972年商标法。
4、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无。
二、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流程及时间
注册流程:审查-公告-注册
注册需时:12-15个月
四、萨摩亚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
一、莫桑比克商标注册概述
1、国际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莫桑比克于1998年10月7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2009年9月3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同时,也是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2、国家英文缩写:MZ。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
3、多类别制度。
二、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流程及时间
注册流程:审查-公告-注册
注册需时:12-18个月
四、莫桑比克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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