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乌拉圭规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可以申请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诸如集体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能否注册,法律未作规定。
3、乌拉圭使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法。
4、目前,乌拉圭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它尽管签署了泛美公约,但还未经批准加入。
5、国家英文缩写:UY,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多类别制度。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注册需时:18个月
瑞典,是一个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国家,北欧五国之一,首都为斯德哥尔摩。它西邻挪威,东北与芬兰接壤,西南濒临斯卡格拉克海峡和卡特加特海峡,东边为波罗的海与波的尼亚湾。瑞典与丹麦、德国、波兰、俄罗斯隔海相望,是北欧最大的国家。接下来海域网给您分享下瑞典商标注册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瑞典商标注册概述
1、瑞典商标法律规定,最先提出商标申请者将获准注册,并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同时又规定,经过长期而广泛的使用已确立了良好信誉的未注册商标的个人或企业,也可以享有使用该商标的专用权。因此,瑞典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注册和使用兼顾的原则。
2、瑞典接受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标准商标(含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3、在瑞典,商标的指定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法。
4、瑞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以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二、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流程及时间
1、流程:审查-公告-注册
2、时间:4-6个月
四、瑞典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1、有效期: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
2、续展期: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有效期满提前6个月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
泰国,是东南亚国家,位于中南半岛中部,其西部与北部和缅甸、安达曼海接壤,东北边是老挝,东南是柬埔寨,南边狭长的半岛与马来西亚相连。接下来海域网分享下泰国商标注册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泰国商标注册概述
1、泰国属于英美法系,商标权的获得基于使用与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2、泰国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联合商标和彩色商标的注册申请。
3、泰国采用国际尼斯分类,但不接受范围过细的商品项目。
4、泰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泰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但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国际申请可指定泰国。
5、官方语言为泰语。国家英文缩写:TH。
二、泰国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申请注册商标。
三、泰国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国籍、联系方式以及详细地址;
3、提供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服务类别。
四、泰国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及材料进行的合法性审查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3、公告: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 注册时间:大概需时14—19个月
五、泰国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1、有效期: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十年;
2、续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可提前三个月办理续展。
丹麦,北欧五国之一,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拥有两个自治领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北部隔北海和波罗的海与瑞典和挪威相望,并与之合称为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南部与德国接壤,首都兼第一大城市是哥本哈根。接下来海域网给您分享下丹麦商标注册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丹麦商标注册概述
1、丹麦商标权利的获得既可以通过注册,也可以通过使用。
2、丹麦接受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注册。
3、在丹麦,商标的商品和服务分类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规定的分类法。
4、丹麦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1995年11月10日,丹麦认可了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96年2月13日在丹麦生效,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二、 丹麦商标注册所需提交的资料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3、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4、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5、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三、丹麦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
1、流程:商标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注册;
2、时间:4-12个月。
四、丹麦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1、有效期:商标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续展:续展申请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