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尔多瓦商标注册概述
摩尔多瓦商标由摩尔多瓦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摩尔多瓦语。摩尔多瓦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TRIPS协定》《商标法条约》《内罗毕条约》《维也纳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摩尔多瓦也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摩尔多瓦商标注册可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摩尔多瓦商标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三维标志等。
二、摩尔多瓦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摩尔多瓦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公告-注册。
申请:向摩尔多瓦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注册: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摩尔多瓦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1-2周
注册周期:16-20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摩尔多瓦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