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莫桑比克商标注册概述
莫桑比克商标是由工业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莫桑比克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班珠尔议定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莫桑比克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或“非洲工业产权组织”的方式办理。莫桑比克商标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颜色、字母等。
二、莫桑比克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公证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葡萄牙语翻译件
三、莫桑比克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莫桑比克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0天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注意:商标注册日起每5年提交一次使用宣誓,若是办理续展的年份可以不提交。
四、莫桑比克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18-24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0天
有效期:10年
五、莫桑比克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