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米尼加商标注册概述
多米尼加商标由多米尼加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英语。多米尼加是《WIPO公约》《日内瓦公约》《TRIPS协定》《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多米尼加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多米尼加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标语、声音、气味(嗅觉商标)、商业外观/装潢、全息图等。
二、多米尼加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多米尼加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向多米尼加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45天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多米尼加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4周
注册周期:12-18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45天
有效期:10年
五、多米尼加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商标转让或许可申请时,也需要对转让协议、许可合同进行公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