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瑞典商标注册概述
瑞典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维也纳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欧盟成员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瑞典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瑞典”、“欧盟商标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欧盟”四种途径申请注册。
瑞典商标的主管机构是瑞典专利商标局,官方语言是瑞典语。瑞典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和申请兼具”原则。瑞典采用国际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二、瑞典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瑞典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瑞典实行先颁发注册证再公告的程序,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才正式注册。
申请:向瑞典专利商标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核准发证:审查通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公告:核准注册后就会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四、瑞典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1-2周
注册周期:2-4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瑞典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